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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深圳交警修改处罚条例 酒驾同车人将被罚款百元(6)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7月10日 15:38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管理条例”主要修订内容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变更登记,禁止上路

  深圳实行“禁摩限电”政策,但是目前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仍居高不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较多的路段秩序混乱,市民群众意见很大。

  自愿申请停驶置换免除相应处罚

  “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效果不够明显。将“实际停驶达到30日、可申请置换免除一次5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记录”吸收到条例中去,鼓励更多市民参与。

  违法记录不及时处理纳入征信系统

  产生违法后及时处理非常重要,部分车主迟迟不去处理,今后纳入信用征信系统,供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查询。

  规范违法停车处罚

  明确交通繁忙路段取证后不“贴条”;针对不同路段、时段的不同情况,明确严禁停车、即停即走、允许限时停放路段等,实行标志标线标识创新,方便识认。

  3次以上违法记录未处理将强制停驶

  目前,交警部门对于查获的有3宗以上违法未处理记录车辆,扣留机动车。对扣留车辆方式做出“变通”,明确有3宗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扣留”强制措施,可以通过电子监管方式执行,减少实际扣留车辆、创新停放保管问题。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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