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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深圳交警修改处罚条例 酒驾同车人将被罚款百元(5)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7月10日 15:38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跨越、骑轧违反“双黄线”处罚500元

  从实际情况看,大量存在的乱变线、爬头,尤其是对道路中心的双黄线等跨越、骑轧现象突出,危害严重,应当加大处罚力度,拟提高处罚额度至500元。

  儿童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300元

  近年来,全国每年有上万名儿童死于交通事故,其中突出表现在不系安全带、乘坐位置不合理等方面。考虑青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建议禁止14周岁以下乘坐副驾驶位、不满4周岁儿童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座椅。

  “追逐竞驶、尚不构成犯罪”处罚2000元

  《刑法修正案(八)》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列为危险驾驶犯罪,但对于尚未达到“情节恶劣”程度、不够刑事追究的行为,没有设定相应法律责任,拟增加处罚2000元。

  “冒用、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公安交通管理业务”比照使用伪造驾驶证处罚。

  近年常见、高发于自助处理终端机等处理方面,其性质近似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对他人的生活造成较大的困扰等。建议比照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进行处罚5000元~2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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