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深圳交警修改处罚条例 酒驾同车人将被罚款百元(7)

2014年07月10日 15:38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手机号码登记法定化、违法记录短信告知法定化

  手机短信息发达通知(告知)为第一送达方式,邮寄送达为补充。

  扩大安装行车记录仪的范围,鼓励更多车主安装

  将出租车、公交巴士等纳入;明确行车记录仪的购买安装、记录行驶过程要求、法律责任等。扩大强制安装车辆范围,将城市出租小汽车、公交营运巴士,以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纳入强制安装范围;鼓励更多社会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

  交通督导员可以单独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摄录取证。

  确由交通督导员可以对违法停车、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摄录取证,交由交通警察核实后予以处罚,把有限的警力配置到更需要的岗位发挥作用。

  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电子车牌”处罚1000元

  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配发安装电子识别芯片;非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进入经济特区超过十五日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应于第十一日开始的五日内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安装电子识别芯片。拒绝或者故意破坏电子识别芯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非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进入经济特区超过十日、未按照规定申报安装的,处1000元罚款。(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实习生 佘薇薇 刘雪莹)

【编辑:曾会生】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