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7)
第六章 基础设施
优先恢复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功能,加快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保障能力,提升安全可靠性,为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交通通信
交通。以恢复现有公路功能为主要目标,尽可能利用原有设施,修复受损路段,加固受损桥涵,完善排水防护和交通安全等设施。以国省干线公路为重点,统筹考虑农村公路、客货运场站,优化公路网布局,提高交通保障能力和抗灾能力,具备条件路段可适当提高技术等级或标准。加强规划研究,适时启动连接灾区的高速公路、铁路项目建设。
邮政。恢复重建邮政设施,完善乡镇邮政网点,加强农村邮政服务体系建设。
通信。恢复重建公众通信网络和通信枢纽及其配套设施,扩大城乡通信覆盖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和安全可靠性。结合恢复重建,推进三网融合,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应急通信综合支撑体系,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专栏10 交通通信
交通 恢复重建国道351线乐英经芦山、宝兴至达维段(原省道210线相关路段)、国道318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段、国道108线雅安至荥经段、天全—芦山、邛崃—高何—芦山、灵关—双石—龙门、雅安—望鱼—瓦屋山等7条公路,打通宝兴—永富—河口大桥公路;为支持灾区重建,对成昆铁路受损路段和运营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测、维修、加固、改造。建设川藏铁路成都至雅安段,加快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段、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和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规划研究雅安至乐山城际铁路。
邮政 维修加固邮政枢纽及邮政支局所生产营业用房46处。
通信 恢复重建基站1246个,通信光缆8024皮长公里等。
第二节 水 利
防洪和灌溉设施。完成震损水库除险加固,及时处置堰塞湖(坝)。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开展山洪沟整治,有效消除灾害威胁。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清除河道淤堵,恢复重建堤防工程,提高城市及重点城镇防洪能力。修复受损灌溉设施和小微型水利设施。
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恢复重建和完善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加强主要河流和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
专栏11 水 利
水库堤防 除险加固震损水库33座,恢复重建堤防213.4公里。
灌溉设施 恢复重建玉溪河大型灌区,中小型灌区14个,小型和微型农田灌溉设施。
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 恢复重建受损水文基础设施15处、水资源监测点121个。
第三节 能 源
电网。恢复和完善供电设施,加强骨干网架建设,推进城镇智能化中低压配电网络建设,提高电网供电安全和可靠性水平。
水电站。修复水电站受损厂房、设备和送出工程,提高发电稳定性和可靠性。关闭严重受损且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小水电站。
煤炭。恢复重建符合安全规范的煤矿。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依法依规淘汰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
油气。恢复气井、输气管线、油库、加油(气)站及其保护设施,恢复受损天然气生产和输送能力。
专栏12 能 源
电网 恢复重建35千伏及以上电网设施变电容量3384.5兆伏安、线路920.64公里,10千伏及以下配电容量103.4兆伏安、线路2849.2公里以及户表工程。
水电站 恢复重建铜头、小关子、飞仙关、大兴、干溪坡、沙坪、禁门关、荥河等水电站。
油气 恢复邛西、白马庙2个气田生产,修复8条受损管道、总长度47.85公里,修复5座油库和55座加油(气)站,恢复灾区天然气生产输送能力16万立方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