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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2014年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4)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6月28日 13: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所属中规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科技中心)、标准定额研究所(以下简称标定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0 422.52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2 692.9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7 729.5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共计93 125.5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84.3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17.82万元,其中2014年1810.8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2 654.76万元。上述问题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强化制度建设,提高预算执行及财务核算管理水平,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住房城乡建设部未按规定将所属全国白蚁防治中心(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该中心2014年收入1346.4万元、支出526.26万元。

  2.2014年,所属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和科技中心未经批准,在课题项目中列支与课题研究无关支出51.41万元。

  3.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未经批准动用机动经费44.47万元,用于本级人员经费超预算支出。

  4.2014年,所属中规院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35万元。

  5.2013年,所属全国白蚁防治中心未经批准,在未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情况下购买轿车2辆,支出49.96万元。

  6.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召开的12个会议,由所属单位承担会议费支出74万元;所属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1个会议因高估参会人数等多支付费用18.25万元;2014年,所属标定所用会议费发票报销与会议无关支出19.98万元。

  7.2009年至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和所属标定所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相关单位承担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维护升级服务项目,涉及金额628万元,其中2014年171万元。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专项经费”预算编报不细化;承担的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 专项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本级部分项目年末结转金额较大。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至2015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将取得的版税收入17 423.36万元(含2008年以前结余,其中2014年1453.94万元)存放在所属2个出版社,未纳入部本级法定账簿核算,其中违规用于向部本级和所属标定所部分职工发放补贴2167.31万元(2014年434.1万元),至2015年1月底余额7323.26万元。

  2.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所属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造价协会)未将取得的稿酬收入39.22万元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其中2013年以审稿费名义向部本级部分职工发放12.44万元。

  3.2013至2014年,所属科技中心未经批准违规收取评估费、推广费428.27万元。

  4.2014年,所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成立的分支机构“中国住宅产业化联盟”不符合有关命名规定,并违规收取会费260万元。

  5.2014年,所属科技中心、造价协会以购买食品、体育用品名义,违规向职工发放购物卡或为职工消费卡充值共计30.31万元。

  6.2013年至2014年,所属全国白蚁防治中心劳务费发放记录不完整,涉及金额189.04万元。

  7.2014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为该部大院生活区里的部外产权单位和住户承担物业管理费、维修费279.32万元。

  8.至2014年底,所属科技中心、标定所部分专项资金在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涉及金额539.56万元。

  9.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至2015年2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有12 415.53平方米行政单位办公用房(占总面积的54.85%)被事业单位、社团机构和企业占用;1处业务用房(2007年被确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被个人长期无偿占用从事经营。

  (2)至2014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开发的43个信息系统未纳入资产管理,涉及金额1620.95万元;55项房产的财务核算数据与房产部门记录和实际情况不一致。

  (3)2014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其代管的部分房产提供相关单位使用,收取的有偿使用费710.82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4)2010年至2014年,所属全国白蚁防治中心未经批准对外出租业务用房,取得房租收入273.91万元。

  (5)2014年,所属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未经批准无偿出借资金300万元,借款期限5年。

  (6)至2014年底,所属中规院对4家公司的投资560万元已形成损失,未按规定核销。

  10.2012年至2014年,所属中规院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划转的1处宾馆改造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6 310平方米。

  此外,2010年12月和2014年3月,在所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下属企业参与投资成立的公司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两次评审通过了其甲级规划编制资质(暂定级)审查。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全国白蚁防治中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问题,要求完整编报年度预算;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按规定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动用机动经费问题,要求按规定使用预算资金;对所属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无预算购置公务用车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经费管理规定;对会议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清理不合理支出的会议费,归还由其他单位代付的会议支出,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问题,要求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版税收入账外核算、相关单位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要求追回账外存放的资金,清理违规发放的款项,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稿酬账外核算问题,要求纳入账内核算;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清理并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对违规发放购物卡、劳务费等问题,要求清理收回违规发放资金等,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为部外产权单位和住户承担物业管理费问题,要求加强后勤管理,合理分摊并及时催收相关费用;对专项资金在往来科目长期挂账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清理收回被占用房产,清查未登记入账固定资产,补办出租出借资产报批手续,将出租出借收入上缴国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规将其他房产改造为办公用房问题,要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规审批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问题,要求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业务监管和财务监督,对违规发放补贴、购买购物卡等较为突出的问题集中进行清理和整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所属规划中心、科技中心对扩大开支范围的专项资金51.41万元进行账务调整,归还原资金渠道;部本级相关在职人员已退回2013年从账外版税收入中领取的补贴15.34万元;所属造价协会已将账外存放的现金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公务人员退回的现金共计39.22万元全部收回,造价协会人员已退回购物卡金额10.51万元;所属科技中心已将长期挂账往来款项转为其他收入;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已清理5个企业及社团分支机构占用房产。具体整改结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社会公告。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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