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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2014年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7)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6月28日 13: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海洋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海洋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海洋局本级和所属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以下简称极地办)、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以下简称卫星中心)、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洋办)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海洋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海洋局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430 667.89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海洋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48 433.7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82 234.1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海洋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共计 614 753.3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42.9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477.03万元,均为2014年发生;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198.39万元。上述问题对海洋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海洋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所属中国海洋报社(以下简称海洋报社)以虚假项目申领财政拨款项目预算12万元,实际用于支付海洋报社等海洋局所属3家单位返聘人员劳务费。

  2.2014年,海洋局本级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工资314.57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涉外会议费20万元、出国(境)费289.53万元;所属大洋办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工资福利性支出和房租、水电、物业管理费等284.03万元;所属中国海监总队在其他项目中列支出国(境)费12.77万元。

  3.2014年,海洋局本级擅自扩大项目支出范围,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办公楼会议室大屏幕显示系统升级改造费用283.59万元。

  4.“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4年,海洋局本级及所属中国海监总队、卫星中心在无接待公函、接待清单不全的情况下,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各类餐费及与接待无关的会议室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共计75.92万元。

  (2)2014年,海洋局本级未按规定报送出国任务的详细情况,未报备计划出国(境)总量、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前往较集中的国家(地区)团组数量;未经审批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并支付国际旅费25.8万元;5个出国团组超过规定人数共计83人次;3个出国团组违规安排司局级干部乘坐飞机头等舱4人次;所属极地办在组织的出国考察中,违规为外单位4人承担费用24.57万元。

  (3)2014年,海洋局本级占用所属中国海监总队、极地办车辆各1辆,并由两单位支付车辆运行费用6.75万元;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支付职工班车费用35.86万元;所属极地办因无公务用车指标,将接受赞助的1辆价值25.54万元的车辆登记在下属企业名下,实际由该办使用。

  5.2014年,海洋局本级未按规定报批,计划外召开三类、四类会议18个,会议费支出164.01万元;涉外会议费超预算支出893万元,还在专项经费中违规支出4.5万元购买工艺品,用作会议礼品。

  6.至2014年底,所属极地办驻智利办事处2005年取得的车辆转让收入7500美元(按2014年底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4.59万元)仍存放在该办事处,未按规定上缴国库,也未办理资产核销手续,账实不符。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至2014年,由于海洋局监管不严,该局1个项目的承担单位未按规定对506.13万元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并将其中的69.23万元挪用于其他支出。

  2.至2014年底,海洋局所属东海分局未将主体工程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已投入使用的东海海洋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楼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7645.86万元。

  3.2003年8月,所属极地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违规出资,与海洋局所属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共同投资成立企业。

  4.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所属卫星中心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与本中心聘用人员为控股股东的1家公司签订3个项目开发合同,合同金额46.4万元。

  此外,由于极地考察商业赞助管理制度缺失,所属极地办与极地研究中心多头管理,导致656.84万元赞助资金和物资未如约收取。

  (三)参与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存在的问题。

  1.2014年,海洋局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将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给不属于支持范围的项目,至2015年3月底上述资金仍结存在地方财政。

  2.2012年至2014年,海洋局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即向财政部提出1个项目预算安排建议,财政部将专项资金5.57亿元拨付到位后,有2.17亿元至2014年底闲置未发挥效益。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编造项目申领财政预算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自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使用财政资金;对扩大项目开支范围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规范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报销,按规定报送出国(境)相关计划,合理安排出国(境)人数,不得为外单位出国人员承担费用,未经审批不得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不得乘坐飞机头等舱,清退占用车辆、支付由下属单位承担的车辆运行费用,处置违规接受赞助的车辆并将处置收入上缴国库,停止使用公款为职工提供班车;对会议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编制和执行会议计划,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不得赠送会议礼品;对于车辆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问题,要求及时将收入上缴国库;对公益性科研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单独核算等问题,要求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管,督促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对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问题,要求尽快组织验收全部工程,及时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对违规投资成立企业问题,要求与所投资企业进行脱钩清算;对于违规招投标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极地考察商业赞助制度缺失问题,要求采取措施加强对极地考察赞助事项的管理,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未按规定评审违规安排资金及资金闲置问题,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向财政部报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海洋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加强转移支付分配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海洋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所属海洋报社将虚报预算发放返聘人员的劳务费12万元归还原渠道;局本级已将涉外会议专项中尚未使用的16.42万元资金归还原渠道,将占用的1台车辆退还原单位,追回挪用的中央专项资金69.23万元;所属极地办核减了已出售车辆,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所属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将未按协议约定收取的150万元赞助资金收回;所属东海分局将东海海洋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楼资产暂估入账;所属卫星中心将违规列支的公务接待费2.75万元作调账处理。具体整改结果由海洋局向社会公告。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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