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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2014年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6)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6月28日 13: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社保基金会基金管理及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社保基金会基金管理及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社保基金会基金管理基本情况。

  至2014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净拨入社保基金6552.6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拨款2498.36亿元,国有股减持或转持划入资金或股份2384.11亿元,彩票公益金拨入1690.51亿元,财政调回和减少的国有股-20.31亿元。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总资产15 356.39亿元,其中直接投资7718.12亿元(占50.26%),委托投资7638.27亿元(占49.74%);总负债783.10亿元;所有者权益14 573.29亿元,其中归属于社保基金会的权益12 407.97亿元。

  2014年,社保基金投资收益1424.60亿元,收益率11.69%。

  (二)社保基金会部门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社保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社保基金会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5 895.18万元,社保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 648.3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246.8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社保基金会2014年度财政拨款共计15 895.1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0.01万元,均为2014年发生;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68.55万元。上述问题对社保基金会2014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社保基金会通过合理配置资产,不断拓展投资范围,总体实现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社保基金会对转持及其送配的1785.82万股股票,存在办理过户和制定相应投资计划不及时的问题。

  (二)2010年至2014年,社保基金会选聘境外投资委托管理人未全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3次选聘采取先公开招标选聘1家咨询公司后,再由其推荐投标单位,且实行的评标方法未对投标单位的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报价等主要因素设定相应比重或者权值。

  (三)2014年3月,社保基金会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直接指定1家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向该公司全额支付合同金额280.01万元。

  (四)社保基金会2014年度“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 项目支出预算中,包括办公用房水电费及日常维修费等具有基本支出性质的支出。

  (五)2014年,社保基金会在单位财务账列支与基金投资运营直接相关的法律顾问费、财务顾问费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等827.87万元,未在基金财务账核算。

  (六)2013年12月,社保基金会将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手续费39.33万元和职工缴纳的宿舍租金1.35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未计入收入。

  (七)社保基金会对个别信托贷款项目监管不严,贷款企业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1.18亿元。

  此外,社保基金会部分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转持的股票管理不到位问题,要求加强管理,进一步健全国有股转持内部流程;对未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境外委托投资管理人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对未按规定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项目预算编报不规范问题,要求按照规定严格区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对未在基金财务账核算专项业务支出、少计收入等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信托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问题,要求加强贷后管理,全面监督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对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快改进和完善系统相关功能。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保基金会应加快推动社保基金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健全投后管理标准、程序和措施,加强对信托贷款等投资项目的跟踪分析;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社保基金会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社保基金会向社会公告。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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