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2014年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6月28日 13: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发展改革委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发展改革委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发展改革委本级和所属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院(以下简称宏观院)、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小城镇中心)、培训中心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改革委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23 723.8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5 666.4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8 057.4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共计93 822.3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75.8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99.30万元,均为2014年发生;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 791.50万元。上述问题对发展改革委2014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能够积极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发展改革委本级在项目资金尚未用完的情况下,即动用机动经费200万元补充,至年底形成结转资金131.09万元。

  2.2014年,所属评审中心人员经费超预算支出124.07万元,资金来源为事业收入。

  3.“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4年,所属评审中心在培训费中列支国际旅费、住宿费等,造成决算少反映出国费10.73万元。

  (2)2014年,所属宏观院存在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49.84万元。

  4.2014年,所属评审中心、小城镇中心分别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3个、8个,支出3.30万元、6.37万元。

  5.2014年,所属小城镇中心违规报销司局级及以下人员头等舱机票,涉及金额73.90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列支400.42万元。

  (1)2014年,所属小城镇中心利用虚假咨询服务协议及发票等,以咨询费、规划费名义列支358.15万元。

  (2)2013年1月至6月,所属小城镇中心以咨询费名义列支19.57万元,实际购买购物卡,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等。

  (3)2014年6月,所属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国土所)以购买电脑耗材、办公用品名义,从课题经费中列支2万元用于购买购物卡,发放给课题组成员。

  (4)2009年2月至2013年7月,所属能源研究所20名职工以会议费、餐费等名义列支课题经费20.70万元,实际用于以个人名义办理宾馆消费卡。

  2.2013年11月至2015年2月,所属小城镇中心在10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闲置未用的情况下,另外长期租用办公用房3894.37平方米(其中594平方米闲置未用)。

  3.2014年,所属小城镇中心、综合运输研究所分别超工资总额计划发放工资1001.92万元、489.07万元。

  4.2010年12月,所属培训中心未经批准,自行决定拆迁腾退一处培训基地并获得补偿款2435.60万元,其中房屋拆迁补偿费1915.88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2011年7月,该中心将补偿款2301.64万元(扣除税费)拨付其下属单位,用于购买2套商品房及装修支出1515.55万元。至2014年底,上述固定资产未纳入其账内核算,还有351.16万元资金私自存放账外。

  5.2009年至2014年,所属基建物业管理中心、培训中心下属单位、宏观院下属企业等3家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产权为发展改革委的房产,取得房租收入共计6569.72万元(其中2014年2396.6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6.所属宏观院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将宏观院所有的3处房产对外出租和经营,2013年和2014年分别取得房屋出租收入762.64万元和871.43万元,未纳入宏观院统一核算和管理。

  7.2013年4月和2014年1月,所属宏观院下属单位未经资产评估,将苗木培育基地苗木和地上附着物(属国有资产)转让给1名自然人,转让收入共计342万元。

  8.2014年,所属中国价格协会未经批准违规收取全国价格行政执法人员价格监督执法证办证费29.41万元;违规设置价格鉴证师再注册前置条件,通过组织相关培训及考试取得收入101.93万元。

  9.2013年,所属中国投资协会(以下简称投资协会)通过评选“2012—2013年度国家优质投资项目”,违规向参评企业和中介单位收取费用134.87万元。

  10.2014年5月,所属投资协会内设机构与2家企业签订协议,以协助企业获取项目立项、优惠政策和国家扶持资金等为条件,违规向企业收取项目立项中介费120万元。

  11.2013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招投标协会)在未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将招标师职业继续教育委托给1家公司管理;将该公司按双方约定应上交的收入154.98万元转给该协会下属企业,未纳入招投标协会法定账簿核算。

  12.2014年,所属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备案的职业经理人培训收费标准为7080元/人,而实际却按中级8980元/人、高级12980元/人、特级18200元/人超标准收费。

  13.至2014年底,发展改革委本级购买的2套软件未纳入资产管理,涉及金额11.80万元。

  14.2014年,所属综合运输研究所、国土所分别在课题经费中违规列支个人伙食补贴17.16万元和5.46万元。

  15.所属宏观院与其下属公司长期不对账,部分往来款项未及时记账,至2014年底双方往来科目差异1511.6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动用机动经费用于项目支出造成结转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使用机动经费;对人员经费超预算支出问题,要求严格预算管理;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公务接待和会议管理,追回应由个人自理的机票款超支部分,调整决算(草案);对违规列支问题,要求追回相关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办公用房闲置造成损失浪费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对超工资总额计划发放工资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人员工资性经费支出;对未经批准处置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国库及违规公款私存问题,要求补报处置资产审批手续,将相关处置收入上缴国库,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未经批准出租房产,出租收入未上缴国库问题,要求补报审批手续,将出租收入上缴国库;对未经批准出租房产,房租收入未纳入宏观院统一核算和管理问题,要求补报审批手续,并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管理;对未经评估转让国有资产问题,要求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违规收取价格监督执法证办证费问题,要求停止收费行为,确需收费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对依托价格鉴证师注册开展强制性培训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对违规向企业收取评选费用问题,要求停止收费行为;对以课题费名义违规向企业收取项目立项中介费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对继续教育收入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将账外收入纳入法定账簿,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规范管理;对超标准收费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往来账目差异较大问题,要求抓紧清理往来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主管社团、所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项要求。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违规报销头等舱机票问题,发展改革委已有5人退还了机票款2.72万元;对购买购物卡发放职工福利问题,相关人员退还了19.57万元;对购置软件未按规定计入资产的问题,发展改革委本级已补记资产。具体整改结果由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告。

【编辑:孙静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