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5)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3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本级和央广传媒发展总公司等3个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为中央财政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为台本级预算。审计结果表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积极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3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本级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549.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91万元。
(二)2013年,所属央广传媒发展总公司以购买劳保用品名义列支27.1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补贴等。
(三)2013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本级未经批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服务923.64万元;与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签订13份委托节目制作合同,涉及合同总额285.14万元;少编报政府采购预算101.63万元。
(四)至2013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本级2011年3月取得的3.2万平方米政府划拨用地使用权未估价入账;所属15个驻地方记者站总建筑面积9962.85平方米房产未纳入财务账反映;驻重庆记者站与开发商合同约定取得的7500平方米房产未分割确认产权;驻安徽记者站2006年启用的办公楼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预算支出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对违规发放劳保补贴问题,要求清收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对委托不具备资质单位制作节目问题,要求今后加强节目制作合同审核把关;对土地、房产未确权、登记、核算等问题,要求加快房产确权,尽快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应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严格“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管理,加强资产和内部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积极组织整改。对超预算列支的问题,已出台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集中管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严格按预算控制各项开支;对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具体整改结果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