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7)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管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管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国管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积极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国管局本级未按规定将用于外事接待支出的财政拨款50万元纳入该局“三公”经费预算编报范围。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将其管理的加油站燃油购销收支放在往来科目核算,导致少计收入2207.16万元、少计支出2056万元。
2.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下属中勤服务开发中心于1995年2月出资1000万元参与成立公司,至2014年底该项投资一直未在其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反映。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完整问题,要求严格落实预算管理规定;对少计收入和支出问题,要求调整会计科目和决算(草案);对少计对外投资问题,要求认真核实该笔对外投资真实性,据实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管局应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规范资产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管局高度重视,将审计整改作为2015年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全面进行部署,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原因,从加强制度建设、预算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采取措施,逐项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具体整改结果由国管局向社会公告。